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赣乡振字〔2021〕1号)、《江西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乡村振兴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民宗局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乡振字〔2022〕4号)的文件精神,从2023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有关县直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永丰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
附件:永丰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表.xlsx?
永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1月20日